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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育发展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5-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南大研函[2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同等标准,促进稳定,优化结构,实现协调共享发展,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为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学院成立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3、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二、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

2、本次复试特别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测评。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3、各学位点组成由 5-9名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如有修改,必须签名。复试小组须填写《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和《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复试组长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复试情况记录表、汇总表、试卷原题一份及考生答题的录音录像)报送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

4、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同时进行。对学术型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本次复试面试过程均须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体育学院网站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含教育发展研究院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安排研究生秘书李凤老师(电话0791-83969724;邮箱:473124729@qq.com)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

   (二)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附加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因受疫情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

1、远程网络复试平台首选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教育部推荐)。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在启用备选方案时,开考前要求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录屏验证。

2、各学位点复试过程中的笔试环节转化为面试形式,包含在复试过程中的面试环节中。

3、笔试环节出卷教师准备好笔试试卷A、B卷,A卷用于正式考试,B卷当作备案,如出现网络崩溃等问题时启用。

4、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已提前告知考生远程复试所需配备的设备和复试场地要求:电脑 1 台,手机 1 部,无线/有线网络,及能配置双机位监控的相对安静封闭的场地等。

5、同等学力考生除完成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外,还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由面试小组现场提问作答的形式完成。

   (四)拟录取人数

详见附件1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 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只设合格线(60分),

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三、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 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

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后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拟录取公布后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

   (五)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学院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六)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完成。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纪委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791-83969724

监督电话:0791-83969720

   (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院领导、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院纪委将到各学位点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已建立健全复试

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

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本学院将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五、其他事项

1、复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公告。

3、拟录取结果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附件1

2020年体育学院、教育发展研究院复试时间及拟录取人数汇总表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

拟录取人数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7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学原理

4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高等教育学

12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全日制第一批)

37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全日制第二批)

007

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育(非全日制)

8





007

体育学院

体育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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